作者: 时间:2020-11-27 点击数:
学院各部门: 为凝聚科研力量,培育优秀科研团队,积累科研基础,按照《齐鲁医药学院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鲁医科字[2019]6号文)第十一条规定,经平台申请,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并报学院审批后,同意临床医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应用药学创新平台为校级科技创新平台,进入运行期管理,分别给予10万元启动运行经费,按照校级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管理及考核评价。 希望两个平台严格执行年度建设任务,培育优秀科研团队,积极扩大对外产学研合作,高质量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争取申报高层次科研平台。
齐鲁医药学院
2020年11月24日
Copyright2007-2019齐鲁医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姜萌路2018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电话:0533-2829222 传真:0533-2829166 Email:qlyyxybgs@126.com 开发维护:齐鲁医药学院图书信息中心 鲁ICP备09071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