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3 点击数: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省创计划”)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推荐和相关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立项申报工作

       (一)项目培育。
       各高校(含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下同)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安排专项经费资助大学生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校级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实行项目制管理,分别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数量。“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均实行限额申报。以各高校上一年度申报项目数量为基础,综合考虑“国创计划”“省创计划”立项比例、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展示等因素确定2020年申报数量(见附件)。各高校根据申报限额,结合学校支持经费总量,自主确定申报数量。

       2.报送材料。“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高校登录“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cxcy.sdei.edu.cn/index.aspx 以下简称“省创计划平台”)组织项目报送。高校工作负责人为本校拟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分配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指导做好信息填报,未纳入推荐范围的项目不组织填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加入工作群(QQ群号 537827022)。

       3.报送时间。网上填报截止2020年7月3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任何项目申报。填报完成后正式行文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发送PDF格式的加盖公章扫描件至电子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说明立项数量和经费支持情况。

       (四)项目立项。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高校申报项目分类分组进行评审,按照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遴选确定4000项左右“省创计划”项目,并按照不超过1/3左右的比例,在“省创计划”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项目申报“国创计划”。

       (五)项目经费。

       “国创计划”“省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省财政将按照0.5万元/项标准,对“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予以支持,不足经费由高校负责落实。鼓励高校扩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范围,调动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供政策、资金等各方面支持。

       (六)项目管理。

       高校通过平台按年度提交本校实施情况报告和管理情况汇总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严格审核项目信息变更申请,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及人员信息。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无明显进展的要及时终止项目运行。严格项目结题审核,重点审核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实施成果目标达成度。

       (七)推荐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高校要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团队须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cy.ncss.org.cn,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大赛通知)。

       (八)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每年组织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高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二、关于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照项目实施期限,应于2020年结题的“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和校级项目,以及应于2019年结题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组织。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的要求,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校自行组织。高校组织“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负责人登录“省创计划平台”提交《结题报告》等材料。

       各高校应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结题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专家验收结果,高校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完成结题审核。

       部属高校还应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网址:http://gjcxcy.bjtu.edu.cn/),对2017年、2018年立项但尚未组织结题验收的“国创计划”项目完成结题材料提交和验收审核(2019年立项项目需登录“省创计划平台”完成结题审核)。

       结题验收工作须于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

       (三)结题材料报送。

       各高校组织结题验收后,需将结题验收的组织情况、专家验收情况、项目成果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正式行文报送我厅,同时提交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见附件2)。以上材料电子稿WORD、PDF版本发送至高教处邮箱(PDF版本加盖学校公章)。统计表请以“学校名称+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命名,邮件主题请以“学校名称+大创计划结题验收总结材料”命名。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

       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张澜、代善成;电话:0531-81676753、81676704,电子邮箱:gaojiaochu@shandong.cn



       附件:1.2020年“国创计划”“省创计划”项目各高校申报数量限 

       2.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2日

附件: 暂无信息

Copyright2007-2019齐鲁医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姜萌路2018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电话:0533-2829222 传真:0533-2829166 Email:qlyyxybgs@126.com
开发维护:齐鲁医药学院图书信息中心 鲁ICP备090717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