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小常识

作者: 时间:2019-06-06 点击数:

1.顶岗实习与就业试用期有什么区别?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属于教学活动,非就业性质。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它属于就业。若单位仅与学生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谨防上当。若有拿捏不准的情况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2.试用期一般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就业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自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开始生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是学生,但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一系列重要内容,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因此劳动合同必须签。

4.就业协议属于普通民事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范畴

 职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责权是由就业协议书规定。而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劳动法范畴

5.档案必须由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管理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不是所有公司能接受并保管档案。一般情况下,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可以接受毕业生档案。档案与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计算、养老都有关系。一定要引起毕业生重视,切不可随意存放档案也不可自行携带。大部分私企、外企、民企都没有接受毕业生档案的权利。这时候,毕业生可以选择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

6.协议书签订顺序很重要,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毕业生确认协议书内容无异议再签字,最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这样可以防止某些无良企业在协议书上随意强加霸王条款,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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